殘障人遇暴力對待 比率多健全者一倍
(15日加新社電)加拿大統計局周四的新數據顯示﹐殘障國民經受暴力的可能﹐是健全人士的2倍﹐相比而言﹐在生命的每個階段﹐他們都比普通人口更有可能成為暴力事件的受害者。
該數據來自統計局2014年《受害人總體社會調查》(General Social Survey on Victimization)。它深入研討15歲以上﹐確認為身體、感官、認知或精神殘障﹐且不居住在精神病院者的經歷。
該報告對兩性數據作了分析﹐但更聚焦女性﹐在許多情況中﹐女性受害的比例更高。
報告中探討了諸多增加成為暴力受害者的可能因素﹐如無家可歸、性取向、童年受虐等。但作者科特(Adam Cotter)說﹐數據清楚顯示﹐僅是殘障本身﹐便足以增加某人受傷害的風險。這些數據反映調查前12個月﹐殘障人士自我報告的經歷。他們的受害比例極大超過普通人群。
統計局發現﹐在非殘障女性人口之中﹐每1,000人暴力受害的比例是65人﹔但殘障婦女中﹐比例超過2倍﹐即每1,000人中有137人。對於男性﹐比例分別是每1,000人中58人和105人。
若殘障屬於認知障礙、精神健康問題﹐數字還會加倍﹐令這群人經受暴力的比例﹐達到普通人口的4倍。
報告中說﹐自我報告的搶劫、身體或性攻擊事件中﹐10例有4例涉及殘障受害者。對於殘障婦女﹐這個比例更高﹐佔這類受害者的45%。
報告發現﹐隨着年齡增長﹐經受暴力的風險降低﹐但對於殘障人士﹐從童年至老年﹐面對的風險仍然較高。
與普通人口類似﹐性侵犯受害者中﹐近90%為婦女。但普通人口中﹐1,000名婦女有29人報告曾經歷性侵犯﹐每1,000名殘障婦女中﹐這個數目躍升至56人。而具有認知或精神健康問題的婦女﹐每1,000人中分別有121人與131人報告曾受性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