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朱凱Y於前年立法會選舉日在元朗遭兩私家車跟蹤,涉案4名男子被裁定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罪成,其中最年輕的19歲被告早前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院法官昨頒下判辭駁回上訴,強調無論上訴人和其同黨是基於政治或其他理由而跟蹤朱凱Y,均屬愚蠢行為,並特別讚揚警方調查時「高度專業精神和不偏不倚的態度」。 官:跟近3小時 沒騷擾說法荒謬 上訴人黃俊欽(19歲)早前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高院法官昨於判辭表示,上訴人與其他被告駕駛兩輛私家車,時而交替時而同步地跟蹤朱凱Y的七人車,整個跟蹤行動歷時差不多3小時,若這行為還說是對朱沒造成騷擾,顯然是荒謬和有歪常理的說法。法官稱當日兩車之間是有默契和有協調地跟蹤,上訴人的行為明顯是有任務在身,即跟蹤朱凱Y並令他擔心自身安全和利益,故認為原審裁判官的裁決穩妥,駁回上訴。 法官亦於判辭末段特別指出,警方在本案中明顯花了不少時間和精神去審視不同地點的閉路電視片段,才能重組整個跟蹤過程,讚揚這充分表現警方調查案件時的高度專業精神和不偏不倚的態度。法官續稱,上訴人和其同黨跟蹤朱凱Y的愚蠢行為,除令警方動員大量人力物力調查,以及浪費公帑外,亦令上訴人年紀輕輕就留有案底,直言上訴人及公眾應以此為誡。 【案件編號:HCMA4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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