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新聞發言人王國慶透露,今次大會除聽取和審議全國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及關於提案工作情况的報告等常規內容外,還將審議通過政協會議章程(修正案)。他指出,現行政協章程的總體框架和主要內容是1982年全國政協五屆五次會議確定的,30多年來做過3次修改。而本次修改僅涉及部分內容,但王國慶沒有在會上透露修改的具體內容。
當媒體問及修改政協會議章程的原因時,王國慶表示,修改是為了體現貫徹中共十九大報告提出的一系列關於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新思想、新論斷、新要求;其次,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共總書記習近平關於政協工作的一系列講話,以及中共中央出台有關加強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重大部署,也需在政協章程中體現貫徹。他又說,在過去5年,全國和地方各級政協在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及經驗,也需通過修改章程,將之上升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