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東莞茶山同鄉會稱早前按內地茶山鎮政府要求交出旺角會址單位,但鎮政府無依承諾賠償,同鄉會日前入稟高院,向作為擔保人的同鄉會主席兼博愛醫院董事局前主席王惠棋,追討380萬元人民幣(約468萬港元)。 原訴香港東莞茶山同鄉會有限公司於入稟狀指出,公司約於1991年在茶山從鎮政府獲取一塊土地作工業用途。 收地利益爭拗 主席做夾心人 2009年初,東莞市人民政府決定重新發展茶山地區,並就收地賠償320萬元人民幣,該款項交給原訴在內地的一名會員作投資。至2015年5月,原訴獲告知款項已升值至380萬元人民幣,款項亦被鎮政府取去。 原訴其後要求取回款項,但鎮政府拒絕交出,更要求原訴遷出自2000年開始使用的旺角通菜街會址;原訴拒絕。被告及後介入調解,前年初與原訴達成協議,若原訴可於一個月內遷走,被告可為鎮政府作擔保人,保證款項在前年3月底前歸還。原訴指已依約於前年2月初遷出單位,但鎮政府未有還款,被告至今亦無交出款項,故興訟追討。 【入稟編號:HCA4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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