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2500萬移加也難避
中加法院一致判令還錢
卑詩華裔夫婦中國開地產公司借錢拒還
【明報專訊】一對卑詩華裔夫婦被指在中國欠下一名華裔男子多達數千萬元人民幣,並被中國法院下達還款執行令。夫婦其後移居卑詩省並拒絕還款,債權人於是入稟卑詩最高法院,要求法官領令在本地履行中國法院的裁決,最終勝訴。
姓韋(Wei,譯音)的華裔男子去年入稟卑詩最高法院向姓梅(Mei,譯音)男子及其姓李(Li,譯音)妻子追討欠款,法官在本月1日作出裁決。根據法庭文件,2012年8月7日韋向梅氏夫婦在中國所擁有的一間地產公司借出合共2320萬元人民幣(下同),當中包括已於2010年借出的1100萬元,雙方在中國河北省唐山市簽訂借據,梅氏承諾同年8月31日繳還總額2320萬元。
韋之後向梅氏匯出餘下的1220萬元借款,其後收到對方的收據確認。可是,梅氏在卑詩最高法院進行的審訊中卻聲稱沒有收到該筆借款,法官並不信納,指有大量文件證明他們確有收到該筆借款,法官更指他們的說法已損害了兩人的誠信。
梅氏夫婦沒有按照承諾在2012年8月底前還款,韋多次追討不果,於是在2014年3月入稟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控告梅氏和他們的地產公司,要求對方除繳還2320萬元本金外,另外亦要繳還利息及罰款,總額逾3600萬元。
韋提出控訴後,雙方同意在中國進行調解,梅氏夫婦授權一名姓董(Dong,譯音)的女子代表他們展開調解,過程中梅在電話中向董表示他同意調解協議內容,包括梅氏需要在2014年6月14日前向韋交還本金、利息、罰款和傷害賠償總共逾3800萬元。若未能如期還款,便以每日0.2%計算利息。
但是,梅氏到限期時仍未還錢,中國法院於是頒下執行命令,沒收了兩人護照,限制出境,並凍結以及出售在中國的資產。韋在2014年至2017年初先後收到還款合共1320萬元,夫婦兩人獲歸還護照,但餘款2500萬元至今仍無下落。
卑詩最高法院去年3月凍結了梅氏在本地的資產,梅氏一度向法院申請「解凍」,並在庭上指控韋涉嫌詐騙夫婦兩人的公司,正被唐山市警察局調查。但判辭指,這全是梅氏夫婦的計謀,目的是為取回資產,「解凍」申請亦被駁回。
法官在判辭中亦批評李在庭上的說法搖擺不定,指她是為個人利益而說謊,又稱她試圖與訴訟劃清界線,自稱為一般的家庭主婦,但事實她曾經在中國經營12間公司,是一名女商人,認為她的誠信度十分低。
另外,梅曾向卑詩法院表示董女士並非他們的授權人,反指韋偽造授權書,但法官卻列出多項證據顯示梅的指控不成立,包括調解期間董和梅有通電話,梅亦未能解釋為何董持有夫婦兩人的印章,加上筆[專家的報告,確認董是梅氏夫婦的授權人。
對於梅指中國法院的判決不公正,卑詩司法系統不應承認及履行,法官表示還款協議是透過調解而制定,因此並不存在自然公義(natural justice)的法律問題。
法官指,由於中國法院領下的執行令沒有違反本國法律及原則,因此裁定韋勝訴,可以繼續向梅氏追討欠款,法官要求雙方再排期開庭釐清多個問題,包括尚未繳還的確實金額、還款利息、還款時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