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英國《經濟學人》昨日發表2017全球民主指數,香港的總分為6.31,較2016年下跌0.11分,在167個國家及地區之中排第71位,與南美國家巴拉圭及非洲國家納米比亞並列,較2016年下跌3位,仍然處於「具缺陷民主」類別。 全球民主指數是以「選舉過程」、「政府運作」、「政治參與」、「政治文化」以及「公民權利」五大範疇評分、以10分為滿分,決定全球167個國家和地區排名。 「公民權利」高分 「選舉過程」低分 雖然香港在「政治文化」以及「公民權利」方面分別獲得7.50以及8.53高分,惟「政府運作」和「政治參與」則分別獲得6.07及5.56分,而「選舉過程」更只是獲得3.92低分。香港的總分在167個國家和地區之中排名71位,而韓國、日本、台灣和新加坡分別排第20位、23位、33位和69位。 而《經濟學人》根據總分,將不同國家民主狀G分成四大類別,包括0至4分的「獨裁」、4.01至5分的「混合政體」、6.01至8分的「具缺陷民主」,和8.01至10分的「完全民主」。 港與巴拉圭納米比亞並列 取得6.31分的香港與取得7.73分的台灣,同屬「具缺陷民主」類別;內地則僅得3.1分,全球排名為139位,與朝鮮同屬「獨裁」類別。 另外,名單亦就不同國家的新聞媒體自由排名,香港獲得6分,與阿富汗、哥倫比亞、烏干達等38個國家並列第71位,屬於「較不自由」的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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