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去年提出將綠置居計劃恆常化,並把前火炭平房區約4800個公屋單位轉作綠置居於今年底出售。據了解,房委會本月完成檢討綠置居計劃,建議將其恆常化;但有委員認為一次過在同一地點推售大量單位,過去沒先例,憂慮影響銷情及公屋輪候時間,房委會正重新評估火炭選址是否適合作綠置居,意味火炭項目能否成事有變數。
定價方面,據悉房委會建議將綠置居折扣定於較同年銷售居屋項目多10%。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下周二討論綠置居先導計劃,即首個綠置居「景泰苑」的檢討結果。房委會前年以市價六成推售景泰苑857個單位,售價94萬至298萬元,收到約1.62萬份申請(見另稿)。
建議綠置居恆常化
據了解,房委會在檢討文件上建議將綠置居恆常化,認為有助豐富房屋階梯,提供新途徑予綠表人士自置居所;公屋租戶購買綠置居單位後,需交回公屋單位,有關「一換一」安排不會減少公屋供應;根據景泰苑的申請反應,綠表人士對自置居所的需求殷切,加上房委會實施新「富戶政策」,綠置居可提供途徑予富戶自置居所。
委員指同一地點大量銷售沒先例
但房委會消息透露,上月舉行兩場集思會聽取委員對綠置居意見時,有委員提出景泰苑因位於新蒲崗,位置優越,加上單位較少,有關經驗未必可全面重現在其他選址;有委員關注火炭項目轉作綠置居出售,初步技術上雖可行,但因涉及單位數量多,認為與近年私樓市場或其他資助房屋項目一貫逐批推售相比,一次過在同一地點推出大量單位銷售的做法,過去並無先例,擔心影響銷情甚至延長公屋輪候時間,認為綠置居應以較穩健步伐推行,以減低風險。
據了解,房委會因應委員意見,加上今年首季決定推售約4400個居屋單位,正重新評估火炭及其他選址是否適宜作綠置居,計劃今年底才提交選址。
定綠置居選址4原則
消息透露,今次檢討訂立綠置居選址4項原則,即不應包含引致昂貴管理或維修費的公共設施、不影響原有規劃、應為獨立地盤或易於從公屋項目分割,及不適合揀選短期內落成的公屋項目。
倡綠置居折扣多居屋10%
定價方面,房委會建議未來綠置居項目市值折扣定於較同年銷售居屋項目高10%水平,確保符合綠表買家負擔能力,設5年轉售限制;因公平原則,公屋富戶不會有優先認購綠置居的權利。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早前在集思會上,多名委員對綠置居推出規模有意見,認為過往未有一次過推售4800個綠置居單位的經驗,擔心綠表買家市場能否全數吸納,而且過多的綠置居亦會影響公屋輪候時間,認為應循序漸進推出。房委會委員尹兆堅表示,一直反對綠置居恆常化,同意房委會重新檢視火炭綠置居項目的做法,並認為應該縮減綠置居的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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