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禁起大屋價格反三級跳
200萬元地 1年後叫賣770萬
【明報專訊】卑詩省列治文農地守望組織(FarmWatch)對本報提供的數字顯示,列市去年5月通過農地房屋不得超過1.1萬呎等農地附例規定後,農地價格不僅沒有下降,反而翻倍暴漲;每英畝農地價格從之前的每英畝最高達150萬元,暴漲至最高達373萬元,是實施附例之前的兩倍多,漲幅驚人。
該組織共同主席吉蘭德斯(Laura Gillanders)指出,有一間位於7號路6571號的農地,去年2月才以200多萬元轉手,而在市府還在為農地附例舉行公聽會時,該農地即已掛牌,掛牌價是272萬元。到了附例通過之後,該屋於去年11月將放盤價格調高至450萬元,最近又將掛牌價抬高至770萬元。
她說,農地價格三級跳的例子還有位於6號路7251號有種植藍莓的農地,該5英畝的農地價格,在去年5月農地附例之後增加了158%,達到799.88萬元。她指出,列市府幕僚去年建議農地上的房屋應該不超過5000多平方呎,但由於在公聽會時,不少發展商表達反對意見,所以市長在綜合各方看法之後,將農地上房屋面積上限訂在1.1萬呎,令到有不少農地以「興建1.1萬呎夢幻大屋」的絕佳機會吸引注意,但卻隻字不提該房屋其實是位於農地。
她指出,該組織並非完全反對在農地上興建可居住人的房屋,而是不願見到農地變成本地投機客,以及外國買家炒作樓價的目標。她舉例說,例如位於9711 Finn Rd.的一間古蹟房屋,該古蹟房屋面積為3000呎,位於5.4英畝的農地上,該農地目前價格為378萬元,每英畝為70萬元,該農地的價格才是列治文農地應有的合理水平,也是未來列治文的農夫可以持續在本地務農的基礎所在。
她指出,多數關注農地問題的市民並不反對農地上興建3000多呎至4000多呎的大房屋,就如同在住宅區內興建房屋一樣,確實可以提高農地價值,但是,她就不認為市府目前允許發展商在農地上興建1.1萬呎的大房屋,是符合農業發展的需要。
她說,3000多呎的房屋可以稱為「農舍」(Farmhouse),但1.1萬呎大的房屋也不能算是「農舍」。
吉蘭德斯說,該組織已在去年11月向列市府反映,農地價格在列治文通過農地附例後,大幅飆漲的情況,市府方面表示會在今年內,針對附例實施細節召開公聽會,她希望市府能夠修改「農舍」面積上限的規定,不再允許農地上興建萬呎大屋。
此外,該組織也曾向省府表達,要求省府正視列治文農地不斷消失的問題,但目前還未看到省府有任何積極保護農地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