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教育局向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提交有關免費幼稚園的最新發展,當中提及在今年中會公布幼稚園校董會組成要求及相關詳情,明確規定幼園校董會組成。有業界人士指校董「分分鐘要在蝕錢時捐錢」,在邀請特定人士加入校董會有一定難度。 學校蝕錢校董或要捐錢 現時在教育局註冊的幼稚園都設有校董會,但沒有規限其組成,性質亦不如中小學的法團校董會,教育局將要求幼稚園成立最少3人的校董會,當中包括最少一人由營辦機構提名、最少一名是家長、教師、校友或社會人士出任的獨立校董,校長亦必須出席校董會會議,惟不一定須擔任當然校董。 荃威幼稚園校長張如卉表示,官津中小學全由政府資助,但幼稚園是根據收生多寡獲得資助、自負盈虧,「萬一蝕錢怎辦?都是校董會出錢出力,如果按要求加入特定人士,他們在有需要時又需否要出錢?」張又指這情G較常出現在「單頭」幼稚園,該校做法是設立學校發展委員會專負責管理和發展事宜,校董會則專注負責財務計劃,她認為教育局須考慮有關學校情G。 有9所幼稚園分校的太陽島幼稚園校董會主席黃復華亦言,如其中一所幼園蝕錢,做法是「一係校董會出錢止蝕,一係把它結束」,但他指出,免費幼教實施下壓力較細,長遠來說也贊成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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