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性別承認議題諮詢期在去年年底結束,平等機會委員會昨公布早前向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提交的意見書。平機會支持訂立全面的性別承認法,亦表明性別承認制度「不應規定有關人士需進行醫學診斷」,可以要求跨性別者宣誓,表明以其屬意性別生活的決心。 建議制訂性別承認法 平機會表示,世界衛生組織已不再把跨性別狀G視為疾病,而聯合國已斷定進行引致不育的性別重置手術規定屬「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因此認為香港應採用沒有或只有極少醫學規定的模式,即不需醫學診斷,亦不應規定跨性別者需進行實際生活體驗和完成性別重置手術,才可更改性別。 平機會建議當局可考慮要求跨性別者的醫生或心理醫生作出聲明,證明事主正接受適當治療,又或以其屬意性別生活了一段時間,另可要求有關跨性別者宣誓,表明以其屬意性別生活的決心。平機會重申,性別承認法不單關乎香港履行國際及本地人權責任,亦可明確界定跨性別者的權利和責任,因此有必要立法。 對於性別承認制度,跨性別資源中心創辦人及主席梁詠恩稱,國際主流意見是認同以自我申報模式、即類似平機會提及的「宣誓」方法。梁曾出席一些諮詢會,得知有人覺得當中有漏洞,擔心會被利用干犯性罪行,理解香港很多人未明白跨性別是怎樣一回事,故認為未必需要第一步就走到自我申報模式。 梁早前已提交意見書,強調有必要確立性別承認制度,且不能以做手術為改變性別的必要條件。 關注組﹕性別承認制度荒謬 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召集人黃偉明稱,不論在任何條件下,都不應設立性別承認制度,又認為性別承認制度是「荒謬制度」,根本不應承認一個生理性別為男性的人做女性,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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