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修改基本法可能性不存在
【明報專訊】對於一地兩檢爭議,有法律界建議修改《基本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日說,若將已商討好的法律基礎置之不理,而由頭修改基本法,「可能性是不存在」,認為法律界的擔心是永遠不能平息。她又稱,律政司長袁國強在整個過程中有盡力反映香港對基本法第18和第20條的看法:「希望大家知道,袁司長鷎膆顙ア堶情A係居功至偉,做鬫n多好好翵き﹛C」
梁美芬:釋法純粹政治決定
另外,法律界人士昨日續在電台討論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高鐵「一地兩檢」安排的《決定》,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出席港台節目表示,政府不需要主動釋法,因一地兩檢安排已有穩固憲制基礎,認為釋法純粹是政治決定,或是要安撫一些需看到釋法才會接受安排的人和不熟悉中國憲制的人。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公民黨陳淑莊表示,若法庭認為有需要釋法,她無辦法不接受。
立法會自2010年通過高鐵撥款,政府一直未交代一地兩檢的法律理據,去年11月特區政府與廣東省簽署《合作安排》,但直至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後才公開《合作安排》詳細內容,陳淑莊批評中央與港府花多年商討高鐵口岸安排,仍沒有法律基礎,又形容人大決定後才公開文件是「黑箱作業」。
梁美芬強調,一地兩檢的安排不是為任何政治因素或政治需要,而是為兩地旅客方便。她表示,如香港不接受中國憲制,就不會有《基本法》,甚至沒有一國兩制,因如基本法無憲制基礎,實行一國兩制是「行不通」。陳淑莊回應說,基本法的確立要中國憲法基礎是事實,但香港行普通法亦是基本法所寫明。
陳文敏指林鄭為經濟棄法律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則在商台節目中,反駁特首林鄭月娥前日批評部分法律界的言論,他說香港實行普通法,內地行使內地法制,不明白為何要求符合香港法律制度及核心價值,被說成「雙重標準」及「精英心態」。他認為,林太的回應並非處理問題的方法,更反映了膚淺的法治理解,「有經濟理由就放棄法律」。他強調「不是有經濟利益就去放棄法律條文、接受扭曲的是非黑白不分說法」,感嘆現在情G已不止「rule by law」(法治),更是「rule without law」(無法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