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幼園下學年須設校董會
【明報專訊】政府本學年(2017/18)落實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政策,教育局提交立法會文件指出,接受資助的幼園需要提升管治,在2019/20學年起,必須承諾會按照要求規定設立校董會,成員必須包括最少有一名持份者,如學生家長、在職教師或校友的代表,或社會人士出任的獨立校董。
最少一名獨立校董
教育局指出,在政府大幅增加資助下,幼園需要設更具參與性的管治架構,提高透明度和問責性。教育局指出,雖然不會要求參加資助計劃的幼園如資助中、小學般設立法團校董會,但這些幼園的校董會應包括合適的持份者 。教育局提出,校董會最少要有3名校董,最少有一名校董由營辦機構提名;最少有一名校董是該幼稚園其他持份者,而校長必須出席校董會會議。
教育局要求幼園由2019/20 學年起必須設立校董會,並會於2022/23學年檢視落實情G。
另外,教育局表示會加強幼師專業培訓,由2018/19學年起推行持續專業發展政策,包括定下「軟指標」,在3年的周期內要參加60小時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有系統地學習。
免費幼教計劃今學年推行,有748所幼園參加,其中約500所提供半日制課程,當中約90%免費;約610所提供全日制╱長全日制課程 ,其中約70%每月學費少於1000元,而 2016/17學年只有5%。教育局重申,新政策的基本原則,是提供免費優質的半日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