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反東北13人因企圖強闖立法會被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及後覆核刑期,眾人被改判監禁8到13個月,13人早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申請,其中8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許可獲批,招顯聰及梁曉暘昨於終院亦獲准保釋。梁曉暘(圖)在庭外指出,在囚數個月的日子不簡單,但他不會放棄,會繼續為香港的未來而努力,又稱:「雖然我剪鷩Y髮,但我個人都係無變鵅C」招顯聰質疑律政司就此案要求重判,目的是阻嚇前線抗爭者,令一地兩檢議案得以通過,希望港人繼續關注一地兩檢,並呼籲參與元旦大遊行。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此案將於雙學三子衝擊「公民廣場」案有判決後,短時間內排期審理。馬官批准兩人以1萬元現金、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及承諾屆時必須到庭應訊等作擔保條件,招顯聰另需作人事擔保及獲釋前必須提供聯絡電話。 控方不反對兩人的保釋申請,但要求法庭須向招顯聰施以較嚴謹的保釋條件。招的代表大律師解釋,招顯聰因當時已完成社會服務令,以及收不到通知,故缺席覆核刑期的聆訊。馬官表示雖然招已提供報住地址,但仍未提供聯絡電話,由於法庭及警方可能要聯絡他,故要求他在獲釋前須提供聯絡電話。 早前獲准保釋的8人為黃浩銘、林朗彥、何潔泓、劉國樑、周豁然、郭耀昌、黃根源及陳白山;現時尚餘3人未保釋,包括梁穎禮、朱偉聰及嚴敏華。 【案件編號︰FAMC 45、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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