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蓮寺法事公司停運 滾存千萬借走 議員律師疑有人施財技 促寺方交代
【明報專訊】本報前日報道,慈善機構寶蓮禪寺法事服務不開單據及只收現金,部分高層又自設私人公司並收取袍金及顧問薪酬。記者繼續偵查發現,寶蓮寺30多年前便成立法事「擔保公司」,並一直有穩定法事收入及現金,惟自私人公司「梵唄和音」成立後,法事公司自去年起停止營運,滾存的約1100萬元現金亦被關連公司「寶蓮禪寺」借走(見圖)。律師翁靜晶及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事件反映有人有計劃地運用財技,促請寺方盡快公開交代。
明報記者
另外,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昨日聯同「佛門警訊」成員黃小姐到廉政公署舉報,質疑寶蓮寺董事從私人公司收取酬金是否獲得寶蓮寺董事會同意,並有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見另稿)。
民政局﹕倘有廟宇違例會跟進
本報上月底起向民政事務局轄下的華人廟宇委員會查詢寶蓮寺帳目問題,民政事務局昨日回覆本報表示,現時本港有多項法例可就涉及廟宇的不當行為,保障市民和公眾利益,又指假若任何廟宇違反有關條例要求,相關政府部門會按照法例跟進。
翻查公司註冊處資料,寶蓮寺除了多年前成立的擔保公司「寶蓮禪寺」之外,還有一間成立於1983年的擔保公司「寶蓮禪寺(法事)有限公司」(下稱法事公司),現時由寶蓮寺前住持釋智慧任董事會主席。
去年無抵押借1100萬予關連公司
翻查「法事公司」近10年的財務報表,每年均有穩定法事收入約1000萬元,銀行存款及現金則由2005年只有約450萬元,以每年數十萬至過百萬元穩定增長至2015年的1100萬元。不過,該公司在2016年卻以沒抵押、沒利息及沒固定還款期形式,將約1100萬元借予關連公司「寶蓮禪寺」,令該公司只剩下2880元現金。財務報表又顯示,法事公司該年起停止營運,沒有經營任何業務,除銀行利息外,該公司零收入、零開支。
會計師﹕報表未解釋詳細收入來源
本報日前報道,寶蓮寺董事會秘書釋心慧及前任住持釋智慧的助手釋智德,正是於2016年成立私人公司「梵唄和音有限公司」,並有不願透露姓名的寶蓮寺前法師及前職員不約而同稱,部分法事收入由「梵唄和音」收取,而該公司則向寶蓮寺一眾高層發放袍金或顧問薪酬。
公共專業聯盟的會計師甄文星閱畢財務報表後,質疑寶蓮寺兩間擔保公司未有解釋財務報表中「法事收入」的詳細收入來源,及「法事開支」的詳細使費,令人無法明瞭有關營運。
林卓廷﹕與「梵唄和音」成立時間巧合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寶蓮禪寺(法事)有限公司停止營運的時間與梵唄和音的成立時間巧合,「時間上讓人覺得寶蓮寺是有計劃地去做」。他說兩間公司現時未有正式公開業務,亦未有解釋財務報表上的關連交易,故寶蓮寺應該盡快回應傳媒的疑問,「這牽涉到寶蓮寺的聲譽、慈善團體的管治,它有責任向捐款人及善信交代」。
律師翁靜晶質疑寶蓮寺早有運用財技的前科,透過美國的保險公司購買人壽保險,董事因此可獲年金。她認為稅務局應要求寶蓮寺及其核數師解釋有關款項,並應設立慈善法,「稅務局應在一發現公司有問題,暫停其慈善機構免稅地位,待解釋清楚後才恢復。這樣才有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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