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 不容積存病假新例 教育局教職員放病假增
教師休病假 每年由9日增至12天
(多倫多6日加新社電)安省審計長周三說﹐省府修改政策﹐不准公職僱員積存病假後﹐省內教師和教育局職員多休病假。審計報告指出﹐5年前﹐他們每年平均休病假9天﹐現在增加到一年將近12天。
審計長萊斯伊克(Bonnie Lysyk)指出﹐一份調查報告查看50多個教育局﹐發現職員在過去5年休更多病假﹐增幅約有30%﹐從2011-2012學年的9天病假﹐增加到2015-2016學年的11.6天。
在那個5年期間的開端﹐省府不讓教師積存病假﹐在那以前﹐教師的有薪病假可以積存最多一年20天﹐並且一直累積﹐直到退休﹐未用的病假最多200天換錢兌現。
現在﹐所有教育局僱員獲得11天全額有薪病假﹐另有120天支薪90%。萊斯伊克指出﹐幾個教育委員協會告訴審計員﹐那個90%款額不代表懲罰。
核數員團隊訪問4個教育局﹐全部教育局說﹐政府推行病假新例﹐結果員工多休病假。
萊斯伊克說﹐可能教育局有必要制定一些病假政策。
在2015-2016學年﹐校工與維修職員的病假率最高﹐人均休假16天以上。教育助理與學前教師的病假升幅最大﹐分別是41%、37%﹐亦即16天、大約13.5天。
研究報告指出﹐小學教師休病假﹐人均病假超過11天﹐高中老師平均告病假近10天。
一些教育局說﹐校工與維修員病假較多﹐因為他們的職務消耗體力。
審計報告說﹐教育助理容易病倒﹐因為他們常常近身接觸學生。
安省中學教師聯會(Ontario Secondary School Teachers' Federation)主席比肖夫(Harvey Bischof)指出﹐他覺得沒有理由﹐把積存病假舊例與5年期間病假增多扯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