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子女爭亡母骨灰興訟
【明報專訊】3名子女為爭亡母的骨灰而興訟,其中一人昨入稟區域法院,指控胞弟違反亡母遺願,要求對方交出亡母骨灰,另要求胞姊與家人安排把亡母骨灰安放於已身故胞妹的骨灰位,以圓亡母遺願,以及停止與她為骨灰位再作爭辯。
指兩被告未遵亡母遺願安排喪葬
原訴馮建蓮,被告為馮建威及馮建華,據悉,被告二人分別是原訴的胞弟及胞姊。原訴在入稟狀指稱,亡母溫勵華有遺願,要與已身故的胞妹馮建萍合葬於同一骨灰位,並禁止首被告馮建威辦理其喪事,而原訴是胞妹骨灰位的持證人。原訴續稱,首被告已違反亡母遺願,為亡母辦了喪事,又與次被告一同欲令她交出胞妹骨灰位持證權,她不接受兩人的要求,多次調解不果,故提出訴訟。
原訴馮建蓮昨接受訪問指出,母親已身故11個星期,她仍不知道胞弟把亡母骨灰安放何處,又表示自己是剃了頭的佛教徒,只想盡子女責任,圓亡母的遺願,讓她有個「安樂地方」,希望今次事件能盡快有定奪。兩名被告在截稿前未能聯絡。
【入稟編號:DCCJ 52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