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彥曾指涉公帑須追討
【明報專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拒絕公開追討款項的法理依據,而他在今年8月接受本報訪問時,曾經提及薪金關乎政府公帑,而公帑受政府法例規管,一旦立法會不向涉事4人追討薪津,倘政府追討款項,反問屆時是否要立法會「嘔出來」,又指稱他未聞政府肯不向立法會追討這筆款項。
政府﹕現階段不評論
被問到政府會否同意立法會酌情處理4人的薪津安排,不要求立法會追討4人的薪津;而政府亦不會向立法會追討相關的款項,政府發言人回應說,得悉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正處理事件,「現階段我們不作評論」。
據了解,昨日行管會只是「程序上」發信予4人追討,是否一定要追回4人全部的薪津,以及行管會可否行使酌情權去處理這事,都未有深入討論。據悉,行管會取得的法律意見認為涉及的薪津是公帑,由政府撥款予立法會行管會,立法會是有權追討,委員要待4人回覆行管會後,才會再商討日後跟進。消息人士表示,立法會是否可以不追回這筆公帑,亦要視乎政府態度。
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支持行管會決定,指現階段行管會只是發信予4人追討薪津,4人如有經濟困難,可以主動反映給行管會考慮。不過,張強調款項涉及公帑,指法庭取消有關人士的議員資格,立法會追討薪津是有法理依據。被問到既然4人被法庭取消議員資格,但為何仍要保留他們在任時的投票紀錄,張回應說,這是出於議會運作的考慮,舉例指若世界任何一個地方的議員被取消資格,就要推翻其在議會作出的決定,會為政治制度帶來不穩定因素。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昨日表示,民主黨將去信行管會,要求行管會重新考慮追討4人薪酬的決定,指目前的決定是荒謬,因為4人是經民意授權和梁君彥確認宣誓後,才履行議員職責。胡說,4人是在人大釋法後被秋後算帳取消資格,認為如要追究,應先行追究梁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