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申公屋瞞248萬資產 判囚緩刑
【明報專訊】現時公屋平均輪候時間長達4.6年,有人不惜以身試法。房屋署昨揭露一名公屋申請者隱瞞逾248萬元資產,向房署作出明知的虛假陳述,本周一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罰款1.3萬元及監禁14天,緩刑24個月。消息透露,涉案者為29歲青年,以單身申請公屋。
房屋署發言人昨發出新聞稿交代案情,稱涉事人去年7月向房署遞交公屋申請表,申報只擁有銀行存款約2.7萬元;房署其後在同年9月的調查中,發現涉事人只申報一間銀行的戶口,刻意隱瞞在另一間銀行的綜合理財戶口,當中包含3個港元存款戶口及1個人民幣存款戶口,涉及存款金額達248萬元,違反《房屋條例》第26(1)(c)條,被控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
有關案件本周一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聆訊,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判處被告罰款1.3萬元及監禁14天,緩刑24個月。
根據現時公屋申請資格,單身申請者入息及資產限額,分別是11,250元和24.5萬元,涉事人擁有248萬元資產已超出單身資產限額近9倍。
房署數字顯示,前年及去年分別有227宗及171宗因虛假陳述而被定罪的個案;去年171宗個案中,包括102宗屬現時公屋租戶及69宗公屋申請者,各被罰款1000元至3萬元不等。
房委會委員柯創盛說,現時公屋資源極為短缺,房署有必要加強在配屋前審查申請人資格,以確保公屋資源用得其所,並檢視現時罰則是否具阻嚇力。
房協兩新盤超額認購143倍
另外,房協推出的將軍澳翠嶺峰及屯門翠鳴臺兩個資助房屋,截至昨午5時,共接獲89,447份申請,超額認購143倍;當中白表申請佔88,188份,包括31,147份家庭申請及57,041份單身申請;綠表申請佔125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