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法國政府開始研議是否把「可同意性行為」的最低年齡降至13歲至15歲之間。法國負責兩性平權的國務秘書席亞帕(Marlene Schiappa)透露,政府正在訂立同意性行為的最低年齡,可能會落在13歲至15歲之間。 法國近日發生兩起未成年少女與成人發生性行為的案例,一名男子被控於2009年在巴黎性侵當時11歲的少女,本可判處8年有期徒刑,但男子聲稱少女說自己快要15歲,而且兩人是「合意性交」,雖然女方否認這些說法,但法庭基於女方缺乏被脅迫證據,判男子無罪。 另一起案例發生在今年4月,一名男子被控在巴黎近郊的瓦茲河谷省(Val d’Oise)與11歲少女發生性關係,少女家屬不滿案件僅被歸為「性傷害」,堅持以刑期更重的「性侵」論罪。此案預計明年2月宣判。 席亞帕指出,政府會設立無可辯駁的同意性交年齡門檻。也就是說,任何孩子低於這個法定年齡發生性行為,就會被認定遭受性侵或性攻擊,不考量當事人是否同意。 至於門檻到底要訂在幾歲,性別平等高等委員會主張訂在13歲,國會議員和一些專家主張訂在15歲,還要考量其他歐洲國家的數據和情感達到成熟的年齡,結果可能「會訂在13歲到15歲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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