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新聞處早前拒絕網媒進入特首選舉點票中心傳媒區採訪,及拒絕採用香港記者協會會員系統識別可進入傳媒區的合資格記者,記協其後提出司法覆核。由於政府新聞處今年9月推出新安排,容許純網媒申請採訪政府記者會,與訟雙方遂達成協議,申請撤銷有關覆核,昨獲法庭批准。 官批准 不作訟費命令 法官昨讀出申請人香港記者協會,以及答辯人政府新聞處長與民政事務局長的協議,由於政府於今年9月19日,完成網媒採訪安排的檢討,並容許純網媒申請採訪政府記者會及傳媒活動。有見於此,雙方達成協議,撤銷有關覆核及明年6月的聆訊日。法官批准申請,不作任何訟費命令。 記協於今年3月入稟高院,並於翌日緊急開庭要求法庭頒發臨時命令。惟法庭當時聽取各方陳辭後拒絕頒發臨時命令,以致網媒不能進入特首選舉點票中心傳媒區採訪。法庭當時受理司法覆核申請,批評政府沒制定彈性政策以配合媒體發展,並排期於明年審理。 【案件編號:HCAL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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