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租後買心頭好 簽約前須知

[2017.11.06] 發表
消費者簽合約﹐有方法維護自己權利。

【明報專訊】想擁有一件家具、電器或是其他大件商品﹐但是錢銀緊﹐怎麼辦﹖一種銷售方式可能適合你﹐那是「先租後買」(rent-to-own)。

專家提出一些貼士﹐給那些考慮先租後買﹐或者已簽署合約的消費者。

*你可以向知名的全國連鎖店租用商品﹐但合約通常是和第三方租賃公司﹐而非店舖簽署。那等於說﹐付款、修理、退貨和其他服務﹐都由第三方公司處理﹔

*你通常在一個固定的時期付款﹐可能是開頭幾個月付費。此後有3個選項﹐選擇直接購買﹔繼續付款﹐直到你購入商品﹔或者隨時歸還﹐不再租賃﹔

*假如你停止付款﹐或者拖延付款﹐租賃公司可以收回商品﹐你沒權拿退款。

*「先租後買」不需良好的信用紀錄﹐多數公司只需個人報告收入來源、住處、一封推薦信﹔

*「先租後買」方式看似省錢﹐但實際上﹐它的成本和發薪日貸款等其他昂貴借款方式相仿﹐實際年利率通常超過200%﹔

聯邦貿易委員會建議﹐人們在簽署「先租後買」合約前詢問一些問題﹐包括﹕付款多少﹖何時付款﹖有何其他費用﹖商品總成本﹖商品是新的還是二手﹖個人是否要對商品損壞或丟失負責﹖延期付款、錯過付款期﹐如何處理﹖消費者已簽署合約﹐有一些方法維護自己權利。

那包括保留付款紀錄﹔按時付款﹔假如催款公司接手﹐要了解個人權利﹔面對催款公司﹐爭取談判﹐達成價錢更低的還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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