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婦被撞200元私了 隔天病危花掉7萬
【明報專訊】東莞一名女子一個月前步行回家時,被一輛黑色小轎車撞倒在地,自認無大礙的她,同意司機提出的200元私了。豈料,第二天她腹部劇痛入院,卻被發現整個內臟多處破裂、挫傷,一度下了病危通知書,住院近一個月花費約7萬!
今年43歲的周球娥是湖南人,夫妻倆在東莞工廠內做工。周球娥稱,車禍發生在9月1日晚上11點,當時她在博覽大道南五路段的步行回家,一輛黑色的小轎車突然竄出,將她撞倒在地。
「被撞倒後膝蓋有點擦傷,肚子有點疼,當時覺得沒什麼大礙,司機說賠200元私了,我又不是訛人的人,就同意了。」周球娥說,當時肇事男子曾提出帶她去醫院檢查,但她覺得一個人有點害怕,而且認為沒大礙不需要麻煩人家,就沒上車跟去。因此,她壓根也沒想過記下對方的車牌號、手機號。
誰知第二天早晨,周球娥感覺肚子很痛。醫院檢查令周球娥的丈夫張共輝大嚇一跳。「醫生說她胰腺斷了,要立即手術!」甚至還發了病危通知書。
經腹部CT、增強TC檢查,周球娥被發現胰腺斷裂,因比較危急,醫生緊急為周球娥實施手術。
手術雖成功,但事情卻沒完。由於內臟多有受傷,周球娥還住院了近月治療,花費醫療費用近7萬元。而醫藥費幾乎都是跟親戚朋友工友借的。「我們現在就是想希望,肇事車能出來承擔一點我們的費用,畢竟我當初也體諒他……」周球娥泣不成聲,希望社會能伸出援手,幫助他們一家走出困境。
入院後,張共輝立即報警,當天交警也到醫院和事故現場了解情況。獲悉周球娥家庭情況後,立即為其申請了東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東莞交警提醒,車禍造成的隱性傷害比較多,也許當時沒事,事後才會感覺到,建議車禍中如果是身體受到創傷,最好是在肇事司機的陪同下去醫院做檢查確保安全。在私了的同時,也要學會保護自己,獲取一些憑證,如記住對方車號和駕駛員姓名,記下手機號碼等方便事後聯繫。但最保險的辦法是,無論打算私了還是走程序,都應該報個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