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商在美投資大麻產業需向投資者說明風險
(多倫多16日加新社電)加拿大證券管理局(Canadian Securities Administrators)提出新規例﹐規定有美國投資的大麻產業公司向投資者說明風險。
加拿大證券管理局發出職員通告﹐說大麻公司需向投資者說明某些投資風險﹐譬如他們在美國投資﹐那裡種植及銷售大麻﹐目前仍是違反聯邦法律。
一些州政府授權使用及銷售大麻﹐但在聯邦法律下﹐那些活動仍屬違法。
與大麻有關的聯邦法例隨時可能執行﹐發行方在美國就要面對潛在風險﹐可能被起訴﹐資產查扣。
新規例包括揭露﹐公司在美國運作遇到的法律問題﹑受到的限制﹐假如大麻法律生變﹐亦有潛在後果。
新措施清楚闡明﹐大麻產業運作一些不成文規定﹐多倫多證券交易所(Toronto Stock Exchange)或創業交易所(TSX Venture Exchange)上市公司﹐不得投資美國大麻業。
為了避開含糊的法律規定﹐加國大麻公司多數注重美國以外的市場﹐或是在較小﹑較少規避風險的加拿大證券交易所上市。
但在多倫多證交所上市的大麻生產商Aphria今年4月宣布﹐在佛羅里達州有一項投資﹐各方質疑官方政策﹐管理機構關注此事。
新出台的原則適用於美國大麻活動相關公司﹐包括直接與間接注資種植及銷售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