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談國歌法追溯力 聶德權:按港原則立法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國歌法》,該法屬全國法律,料透過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引入本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昨被問到國歌法有否追溯力時沒有明確回應,只稱將全國法律轉成本地法例時,會按香港法律原則、一般做法處理。
聶德權說,人大常委會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後,當局會盡快展開本地立法工作,惟現時未有具體時間表。至於國歌法有否追溯力,聶稱會按本港法律原則和立法程序做,亦要視乎內地國歌法的條文內容、表述和罰則等,現不會評論具體內容。他指本地立法有一定過程,會充分收集意見。
稱政府已表達重啟政改足夠誠意
至於何時重啟政改和為基本法23條立法,聶指憑過去經驗知道政改有高度爭議,會引起社會矛盾,政府必須有信心,社會有理性、務實氛圍,才會重啟。聶又稱,市民對現時重啟政改的成功率「心裏有數」,政府已非常有意願與各黨派交流,展示改善行政立法關係的決心,官員亦頻頻落區,他認為對重啟政改已表達足夠誠意。至於何謂良好氣氛,聶指重啟政改沒有特定客觀條件,強調要先取得特首、立法會各黨派和中央政府共識,又重申為23條立法屬憲制責任。
至於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會否加入由政府成立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辦公室」,聶德權沒有正面回應,但稱有社會人士和團體看到大灣區的發展機遇而出謀獻策,當局會與有興趣的人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