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控方昨透露曾蔭權自2007年起採用一套內部守則,特首按市價計算相關費用,便可乘坐朋友的私人飛機及遊艇,但該守則並無公開,更沒有正式文件紀錄。曾蔭權任內的副私人秘書昨作供時承認,守則只存在於特首腦海中,如同「秘密守則」。
「特首無人可諮詢 自訂規則不出奇」
控方昨提到,傳媒於2012年2月報道曾蔭權接受朋友款待後,曾蔭權隨即宣布成立獨立委員會,檢討防止利益衝突規管框架。該委員會成立後曾去信特首辦,查詢有關特首申報利益及接受朋友款待的守則。曾蔭權的時任副私人秘書蔡傑銘在回信中表示,曾蔭權自2007年起採用一套內部守則,只要無利益衝突下,特首可考慮接受朋友邀請乘坐私人飛機及遊艇,條件是他須向友人支付以市價計算的相關費用。信中強調,有關守則只適用於特首的私人活動,但之前並無向公眾公開,特首辦亦無正式文件紀錄。
控方聞言詢問,既然守則無任何紀錄,是否僅存在於特首腦海中。蔡表示「不反對這個講法」,強調雖未見過有規則僅存在於某人的腦海之中,但認為特首為政府首長,當遇上利益衝突事宜時無人可諮詢,故對他自行訂立一套規則,並不感到出奇或震驚。
「毋關政府誠信 特首私人活動」
控方其後3次追問,該內部守則是否秘密,蔡表示同意。法官續問,是否可將該內部守則的「內部」兩字改為「秘密」,蔡表示就字眼而言不反對這改變,又指不知道為何曾蔭權會在上任兩年才訂立守則。
控方又提到,所有相關資訊均由曾蔭權提供,特首辦完全無紀錄,查問能否形容這樣的政府為有透明度。蔡傑銘表示「不會這樣形容」,又認為難以判斷政府是否有誠信,因涉及的是特首私人活動。辯方盤問時則指出,特首於私人旅程中會有保鑣跟隨,若保鑣的旅費獲贊助須向政府申報,故某些情况下會有紀錄。蔡傑銘表示同意,又認同曾蔭權訂立內部守則要監管自己,因政府內從無相關規則。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