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根據多倫多市政府附例﹐所有柏文大廈在9月15日至6月1日期間﹐室溫須保持在攝氏21度或以上。但多市過去一周天氣炎熱﹐9月中的氣溫有如8月天﹐即濕且熱﹐市內有出租單位的業主卻墨守成規﹐不管實際天氣情況﹐仍依照市府附例﹐開啟出租大廈暖氣﹐令租客熱如鍋上蟻。
多倫多市長莊德利(John Tory)有見及此﹐承諾會檢討有關附例。他認為﹐有關附例應變得更有彈性﹐可配合天氣的變化。
但有市議員呼籲業主在調控出租單位的溫度時﹐應運用常識及判斷力﹐指這種天氣下﹐業主便不應啟動暖氣系統或中央空調系統﹐令租客住在有如焗爐的單位內。
市議員馬特洛(Josh Matlow)與米赫維(Joe Mihevic)表示﹐他們接到數十名選民的投訴﹐指其租用單位的氣溫在過去一周達攝氏30度﹐一人更因抵受不住炎高溫而不適送院。馬特洛表示﹐有些業主錯誤詮釋市府附例﹐以為附例硬性規定在9月15日以後﹐便必須關掉冷氣﹐轉開暖氣。
他們向業主保證﹐只要出租單位室溫不是低過攝氏21度﹐市府不會向業主發出告票。如天氣和暖﹐業主要做的﹐只是向租客負責﹐確保他們不會過熱。
在近攝氏30度的天氣下﹐仍要忍受室內暖氣的部分租客居住在44號Jackes Avenue(即央街夾聖卡拉路附近)。
一名住客表示﹐自業主關掉冷氣再啟動暖氣後﹐令大廈內的住客「十分不適﹐晚上難以入睡」﹐就連寵物亦無法幸免﹐最可憐是當家中無人時﹐寵物亦只好被迫留在家中忍受這種悶熱。
該大廈的住客又引述業主稱﹐他們要花5日時間來開關冷暖氣。莊德利則質疑有關說法。事件經報道後﹐該大廈的物業管理隨即表示會開放一間冷凍房(cooling room)﹐供住客消暑﹐而管理處亦會向住客提供風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