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前置式監管」 傳飛騰申創板上市遭反對
證監會今年「強政勵治」,加強監管新股上市申請打擊「啤殼」,據悉,已遞交創業板上市申請的飛騰集團被證監會反對上市,飛騰本月向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SFAT)提出覆核申請,為本港歷來首次有準新股向SFAT提出覆核挑戰證監裁決。
明報記者 歐陽偉昉
提出覆核的飛騰集團為香港貨櫃服務供應商,主要為空櫃及載貨貨櫃提供貨櫃維修及保養服務、存倉服務及其他配套服務。公司曾於去年12月上載招股文件,惟及後港交所網頁顯示其申請「失效」。今年6月28日飛騰再次上載招股文件,上市申請目前在港交所網頁的狀態為處理中。
本月25日進行聆訊
不過,本報發現飛騰在9月8日向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提出覆核申請,指示聆訊定於9月25日進行。有業界人士分析,應是證監會反對飛騰上市申請,飛騰其後提出覆核挑戰證監裁決。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今年7月曾表示,證監力求實施更加「前置式」的監管方式(見另稿),以便跑在問題的前面。在處理落入證監職責範圍的上市事務時,將增加證監的直接介入。上周五公布上市監管決策及管治架構諮詢總結亦顯示,證監在處理上市申請時,會改為直接與保薦人或上市申請人接觸,及在早階段已提出反對。港交所去年6月曾發出指引,列出「殼股」特點,包括僅勉強符合上市資格規定;絕大部分資產為流動資產的「輕資產」模式;集資所得款項大多支付上市開支,不符比例;僅有貿易業務且客戶高度集中等。
根據飛騰上市文件,截至今年3月底公司的非流動資產僅佔整體34.3%,盈利按年下跌52.7%(見表)。從事保薦人行業的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認為,推測證監或因以上原因,反對飛騰的申請。香港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認為,上市申請多向上市委員會覆核,審裁處多處理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違規的案件,因此推測飛騰到審裁處申請覆核,或是與證監有關。他又指近期上市難以集資,公司提出覆核需要律師,料成本不輕。他又指,證監會與港交所近期愈趨嚴格,預料未來會有更多監管行動。
保薦人德健融資去年負責泰錦上市
飛騰的保薦人德健融資,今年保薦的5隻新股多為小型建築工程公司。去年10月上市的泰錦控股(8321)亦由德健融資保薦,今年1月被證監會警告股權高度集中,更被股評人David Webb列入「50隻不能買的港股 」,股價曾在8月大跌逾七成。此外,德健融資負責人員李瑞恩曾為大有融資的負責人員,在任期間大有融資被港交所「貼堂」,即其保薦的上市公司申請被港交所退回。有業內人士表示,證監會不會因為特定保薦人而向其保薦的上市申請提出更多問題,不過德健融資為規模較小的保薦人,聘請它協助上市的公司不是大型企業,因此小型行保薦的公司易引起監管機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