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智能手機耗電多,不少人都會隨身帶俗稱「尿袋」的外置充電器為手機充電。消費者委員會測試30款充電器,發現全部樣本量度到的電能較標示少,其中3款的電能少過標示最少40%,其中一款更少約54%,已交海關跟進。眾樣本中,內地牌子「小米」一款199元充電器勝過其他日韓牌子。 小米199元貨勝日韓牌子 消委會測試了30款充電器,售價由79元至500元不等,全部均稱由內地製造,各聲稱電容量介乎5000mAh至12,000mAh,電能則為18.5Wh至44.4Wh不等。消委會表示,當電能愈大,可供電量就愈多,不過,消委會參考兩個標準,包括國際標準IEC60960及認證標準UL2056,量度30個樣本的輸出電能,全部較其聲稱少10%至50%。 「Leouw」電能少逾半 3款充電器「Leouw」、「PRODA」及「VERUS」,被驗出輸出電能低過標示最少40%,當中以「Leouw」樣本差異最大,它聲稱有44.4Wh電能,但在國際標準IEC標準下測試,它只有20.6Wh電能,即比聲稱電能少了約54%。 「PRODA」其中一進口商REMAX表示,有關產品已全線下架及停售,消費者可攜產品到購買點,辦理換貨或退款手續。 7樣本外殼物料未通過火焰測試 消委會又發現,7款樣本外殼物料未能通過火焰測試,包括「Maxtron」、「VERUS」、「牛魔王Maxpower」、「Leouw」、「ion」、「M.CRAFTSMAN」及「E Element」,各款外殼被火焰燃點30秒後,仍繼續燒超過60秒。 消委會表示,本港有條例規管充電器,促請政府加強規管,又將整個研究報告轉交海關,盼海關跟進有問題的產品。海關回應稱,現正研究和了解報告,如有需要會跟進,又表示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商戶在沒有證據支持下,就有關貨品作任何聲稱,聲稱屬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陳述,可構成虛假商品說明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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