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退休攝影師張德榮不滿政府築起圍欄關閉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並定下不合理使用規則,限制其集會及表達自由,2014年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昨開審,張德榮一方認為政府所定的場地使用規則過於嚴苛,有限制市民表達自由之嫌;惟政府一方強調政總前地並非公眾地方,不容市民隨意停留。法官聽取雙方陳辭後押後宣判。
指政府非地主 只有管理權
代表原訴張德榮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陳辭時指出,政府自2014年9月起就政總前地使用定下嚴格規定,只容許公眾於周日或公眾假期使用,即使只有一人使用,事前亦須申請,而行政署長曾解釋,需要申請是因政府作為地主,有權就使用政總前地這私人地方定下規則,限制市民進入。李志喜質疑政府總部是以公帑興建,在內上班的公務員是服務公眾,該處應屬公眾地方,而根據《基本法》第7條,政府只負責管理、開發或出租土地,並無地主的角色,審批制度根本不合理。
李志喜同意政府有權管理政總前地,但質疑現時的規則過度嚴苛,如只可在政府非辦公時間集會,變相令公眾難以直接向官員遞交請願信。她又以1960年希臘黑白電影Never on Sunday配樂中的歌詞:「stay away my day of rest(遠離我休息的日子)」為例,質疑政府現時所為剛好相反,只讓公眾在政府休息時間請願,明顯是不願聽取批評,並限制市民的表達自由。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陳辭時反駁,政總前地是讓職員、官員和立法會議員進入政總的通道,性質有別於添馬公園,並非完全開放予公眾使用,如市民在內逗留,會被保安請離開。他又指出,政總實際上是一個辦公室,雖然其存在作用是服務市民,但有別於法庭或入境事務大樓等,並沒有櫃枱直接向市民提供服務,故公眾不可隨意進入和停留,而政總前地作為相關設施,同樣不對外開放。
政府:公餘准集會 平衡表達自由
莫樹聯指出,政府在非辦公時間開放政總前地給市民集會,是為避免集會者與其他使用該處進出的人發生衝突,此舉已平衡市民的表達自由,強調他們無絕對權力在某一地方集會。他重申,政府有權就政總前地定下使用規則,現時市民若經正式申請,行政署在審視無保安問題後均會批准。
【案件編號:HCAL1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