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r之死
時間回到1969年,當一名希臘銀行家發明了Libor(倫敦銀行同業拆息),他同時發明了以浮動利息借貸。這創新思維帶來的顛覆影響,不下於今日的金融科技。但在接近50年後的今天,利率操縱案讓Libor聲名狼藉,監管機構已為這項機制定下2021年的死期。
發明Libor的希臘銀行家名叫Minos Zombanakis,他當年在美國漢華實業銀行(Manufacturers Hanover,幾經合併現已被收歸摩根大通旗下)的倫敦分行想出Libor這機制,有趣是Libor本身是為一宗銀團貸款而度身訂做的機制,這筆8000萬美元的貸款,借方是後來被美國制裁的伊朗。
當時伊朗央行已山窮水盡,但這個在被戰火蹂躪前相當美麗的國家,仍然吸引超過20家銀行的興趣。漢華實業作為主要安排行,Minos Zombanakis在思考定價如何能夠滿足每家銀行,於是他向不同銀行查詢當期的借貸成本,這就是Libor報價機制的雛形,利率在一定時期內更新,這筆貸款就以Libor為基礎進行定價,整個還款期的利率都隨着Libor浮動。
數年後英國銀行公會逐漸將之變為固定制度,銀行在每日早上11時向公會報價,涵蓋10種不同貨幣,每種貨幣包括15個期限,報價的銀行最多20家,視乎貨幣而定。銀行上報後,剔除最高及最低的25%報價,剩餘一半報價的平均數就是當天的定價。時至今日,即使發生過利率操縱案,Libor仍然是逾350萬億美元金融產品的定價基準。
但利率操縱案確實反映了機制的漏洞,Libor是基於各銀行自律地上報當期的實際借貸成本,因此無可避免出現不少謊報個案,有的是因為交易員的私利,有的則是銀行想拖低利率水平。在操縱案出現後,英國金融行為管理局(FCA)接手管理Libor,為免銀行亂報價,不斷鼓勵銀行以實際交易成本為基礎,但問題仍然存在︰或許銀行並非刻意謊報,但舉例說,當銀行在近日實在沒有借出兩個月期的瑞典克朗,又該上報哪個價呢?
所以當FCA局長Andrew Bailey說,Libor只能運行至2021年底,外界都關注當局將以哪一種機制取代Libor。業界早前曾經提出英鎊隔夜指數均值(Sonia),基於實際成交的利率,但問題是數據可能不夠新。以國債回購利率代替的方案,則可能對實際貸款市場起不到參考作用。無論如何,監管機構急於把Libor拉向死亡,在銀行屢屢失信予公眾的年代,這個建基於信任少數銀行的機制,已經變得不合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