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錦斬樹徵申請許可證費 屋主門前須豎獲批告示牌
【明報專訊】萬錦市議會繼續商討修訂《樹木保護附例》(Tree Preservation By-law),市府提出多項修訂建議,包括那些獲市府允許斬樹的業主,需在門前豎起告示牌。
市議會昨早再開特別委員會會議,聽取市府營運和規劃等部門代表,交代樹木保護附例的修訂進度。樹木保護附例自2008年生效,市議會在今年5月9日率先通過其中一項修訂,規定在發生擅自斬樹的物業,業主需承擔舉證責任,證明不是自己斬樹或授權他人斬樹,否則一律會被票控。市府稱修訂填補了以往的漏洞,有助當局執法和起訴。
市府人員今次提出的修訂建議包括,開徵斬樹申請和許可證費用,和規定獲准斬樹的業主,必須在門前豎起告示牌,讓附近居民在看到斬樹時,知道業主是否已獲許可,避免造成誤解。另外市府也將研究發牌規管樹藝師的可行性。
現有附例規定,只要樹木的樹幹在離地面1.37米的高度,直徑達20厘米或以上,業主在斬樹或傷害樹木前,必須事先申請。市府昨日指,有意維持直徑20厘米的門檻。
市民Peter Miasek緊接市府簡報後發言,指已收集多名居民意見,對修訂建議有「九成滿意」,但他提出市府可進一步要求業主在申請斬樹時,便要開始豎告示牌,類似現有業主向調整委員會(Committee of Adjustment)申請放寬建屋限制而豎立的白色牌子。但有市議員質疑,此舉會令程序更繁複。
昨日的會議仍屬初步階段,很多細節仍未討論,如對違例業主的罰則。市議員里普(Karen Rea)提出在報紙刊登廣告,收集民眾對修訂附例的意見。市長薛家平(Frank Scarpitti)則建議今年秋季舉行公眾諮詢會,市府再落實修訂內容。
另外,於人村7號公路(Highway 7)和緬因街(Main Street Unionville)交界地區有華人業主因擅自斬樹被罰款後,擬重建房屋,正向調整委員會申請放寬高度和面積等限制,包括將房屋高度增至超過32呎。委員會上月21日已就申請舉行首次會議,當時該業主的鄰居表示,擔心加高樓房會造成陰影和私隱等問題。據悉下次有關此申請的會議將在8月左右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