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代演員白荻遭侄女興訟爭屋
【明報專訊】40年代從影的資深女演員白荻(原名陳白荻,荻音狄)早年與侄女聯名購入尖沙嘴一單位,惟侄女指白荻當年並無出資買樓,興訟要求白把該單位轉回其名下,案件昨開審。侄女稱,當時心想白荻可「幫手睇住間屋」,才讓她作聯名業主,強調白無業權。白荻一方出示文件反駁,指興訟雙方當時合資開設時裝公司,並以利潤購買該物業,反問白若為248平方呎單位偽造文件,「有冇搏齱H」
白﹕物業以二人合資公司盈餘購置
該位於尖沙嘴夏蕙閣的單位實用面積248呎,3年前入稟時估值約270萬元。原訴陳硯昨表示,現年90歲的被告白荻於1991年建議她以其時裝公司的盈餘置業,原訴因無置業經驗,心想白荻可「幫手睇住間屋」,兩人聯名亦較易申請按揭,才讓她成為聯名業主,強調白無出錢買樓。
被告一方盤問時,出示原訴早年開設的麗雀時裝公司股東會議書,當中顯示白為股東之一,原訴亦有簽名確認。被告一方指出,事實上當時是由雙方各出5萬元本金合伙時裝生意,因白為演員交遊廣闊,可介紹包括霍英東和邱德根太太在內的朋友購買時裝帶來生意,公司獲得的利潤最終用以購買涉案單位,故被告理應擁有一半業權。
指為248呎偽造文件「有冇搏齱H」
原訴否認曾在會議書上簽名,強調當年由決定時裝用料到北上尋廠家都是自己「一腳踢」,白完全無參與。被告方指出,原訴的說法暗示會議書是偽造,質疑白為一個248呎的單位偽造文件「有冇搏齱H」原訴回應說不作猜測。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68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