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保障消費者 免生困惑 規定旅遊價格公布成本稅項
【明報專訊】省民在計劃旅行時,看到各種「大優惠」、「大減價」的旅遊廣告時都會眼花繚亂,不知道裡面到底藏了多少陷阱。安省消費者服務廳和安省旅遊業議會(Travel Industry Council of Ontario)聯手,要推出更新的舉措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希望市民能積極提供意見。
從今年1月1日起,安省政府要求所有的旅行社在發佈旅遊廣告時,必須公布價格中包含的成本,包括所有的費用和稅款。
省府希望這種包含了所有價格的做法,可以減少消費者在挑選旅遊項目時產生的困惑,也能盡量避免消費者在購買了某項旅遊服務并開始起程時,才發現「貨不對版」的情況。
在此基礎上,省府目前開始在民間搜集意見,看看在對旅行社服務的要求上,是否還有進一步改進的空間。
為此,安省政府和消費者服務廳廳長麥茶麗(Tracy MacCharles),和安省旅遊業議會主席兼行政總裁斯馬特(Richard Smart)兩人昨日舉行記者會,鼓勵市民能夠積極參與省府的民意調查行動。
市民可以在網站上輸入Ontario.ca/travelactreview,到安省政府的網頁上登記并匿名提供意見。
調查的截止時間是本月24日,市民們如果有興趣,應盡快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