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報價17萬埋單79萬 公司罰3萬「董事判社服」
【明報專訊】有海關督察為家居裝修時,被裝修公司不斷追加報價單,裝修費由17萬大增至79萬元,裝修公司及其董事因刻意隱瞞工程參考報價,被裁定《商品說明條例》中「誤導性遺漏」罪成。裝修公司昨被判罰款3萬元,董事則須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本案是海關首次成功引用《商品說明條例》起訴裝修公司的案件,海關表示,市民在選擇裝修服務時應多查詢及比較不同公司;訂立合約時可訂明分階段付款辦法,以及工程額外項目或收費的安排,以保障雙方利益。工程展開後,消費者可根據合約核對工程進度,監察施工並分段付款。
首宗裝修違商品例罪成
海關早前接獲投訴,稱被告明思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及董事林沛泉(50歲),以不明確及難以理解的方式,向任海關督察的事主銷售室內設計及裝修服務,但當事主簽約後才發現公司不斷「先做後報價」,如安裝過百個電掣再逐個收費,及在拆牆後才告知要額外做水泥批盪工程,合共向事主追加8份報價單,令裝修費由17萬增至79萬元。裁判官早前裁決時表示,被告在要另外收費的自選服務上只提供單價,但不提供計算方法及金額約數供參考,令事主不了解其潛在風險便簽訂合約,故裁定兩被告「誤導性遺漏」罪成。
裝過百電掣再逐個計錢
裁判官昨日判刑時表示,由於涉案銀碼較大及涉及不清楚的銷售手法,案情屬嚴重,但同意辯方所言被告裝修工程質素沒大問題,沒有擅改單據費用或貨不對辦,加上公司事後有改進,以後會先與顧客確定總金額再開工,決定判明思設計罰款3萬元;至於董事林沛泉,裁判官相信他重犯可能低,判他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海關收122投訴 39正跟進
海關表示,由2015年至2017年6月,共接獲122宗涉及裝修業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投訴,除了本案被定罪以外,有51宗投訴撤回,有31宗投訴在經調查或徵詢法律意見後,因欠缺足夠證據而沒有提出起訴;其餘39宗投訴則正在跟進當中。
【案件編號:STCC4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