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殤日賦法律地位 是否放假由各省自決
(渥太華21日加新社電)國會眾議院周三通過法案﹐給予國殤日(Remembrance Day)與國慶日、維多利亞日同樣的法律地位。但這只具象徵意義﹐是否將其定為法定假日﹐要看各省自己的決定。
國會不會規定11月11日成為全國的法定假日﹐因為這屬於省級事務。
目前除了安省、魁省、斯高沙省、紐芬蘭省之外﹐其他省份與地區都將國殤日定為假日。聯邦僱員在這個日子也休假。
該法案由斯高沙省自由黨國會議員菲沙(Colin Fraser)引入﹐此前類似的行動都以失敗告終。
其中一個阻力是﹐加拿大退伍軍人團(Royal Canadian Legion)擔心﹐若將11月11日定為法定假日﹐可能會改變人們的態度﹐他們可能不再去參加當地的慶祝活動。
菲沙在本周的辯論中說﹐這項法案將確認國會的承諾﹐將11月11日視為一個用於緬懷和紀念的莊嚴日子。
他說﹕「我相信﹐我們作為國會議員﹐強調這個日子的重要性﹐明確表明它為何獨特、值得特別對待﹐這很重要。」
國會以205票對36票通過該法案﹐反對者主要來自保守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