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紹祥:工廈非文藝界唯一選項
【明報專訊】早前有工廈表演場地因違反地契而被「釘契」,文化界批評政府打擊工廈藝術發展。發展局長馬紹祥昨回應指出,在符合安全大前提下,當局可接受把工廈低層單位改為非工業用途,本港15個區亦已把「藝術工作室」列入工業樓宇的經常准許用途。
馬紹祥昨於立法會回應民主黨議員鄺俊宇的口頭質詢,指工廈並非文化藝術界的唯一選項,從安全角度而言亦非合適選項。
馬紹祥指出,業權人如欲使用工廈單位作非工業用途,可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豁免書或修改地契條款。他舉例,工廈如設有一層緩衝樓層,例如停車場等,把低層與作工業用途的高層完全分隔,當局便可接受在低層,即3樓或以下的處所改作非工業用途,包括文藝體育活動。
放寬工廈用途須考慮安全風險
他又指出,截至今年6月,城規會已修訂15張分區計劃大綱圖,把「藝術工作室」列入工業樓宇的經常准許用途。他強調當局會繼續研究在合法及安全的前提下,放寬工廈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