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移民可自行入籍 國會通過料12月可實施
【明報專訊】國會周二投票通過C-6公民法修正法案,國會議員關慧貞對於早前提出的修訂建議獲接納感到高興,並期望法案能早日實施。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認為,修訂案獲得通過,是本國青年權利的大躍進,對未成年的移民是喜訊,因為即使其父母不申請入籍,他們仍可按個人意願自行申請。他預期法案可望在今年12月正式實施。
聯邦移民部去年提案修改《入籍法》(Citizenship Act),更改居住年期的要求,但法案因為在參議院再有修訂,需要重新提交國會討論及投票通過。最新的修訂法案,終獲國會投票通過,稍後再要取得御准(Royal Assent),便可實施。
遭褫奪公民身分可上訴
曾向國會移民事務委員會提出多項C-6法案修訂的新民主黨移民、難民及公民事務評論員關慧貞說,獲接納的三項修訂中,當中有兩項是由她向委員會提出,包括給予未成年移民自行申請入籍;以及政府廢除移民的公民身分時必須有獨立上訴途徑。
關慧貞對於她提出的建議修訂獲接納感到高興,但對於一些建議沒被採納仍感到遺憾。她舉例說,入籍申請人要接受兩次測試,包括第一次語文能力測試及第二次採用法定語言應考加拿大知識,她認為加拿大知識考試內有很多專有名詞,因此建議讓有需要的移民採用翻譯員,不過建議卻未獲接納。
移民律師李克倫預測,根據現在國會排期審查法案速度,新例正式實施的時間,有機會是在今年12月22日。
李克倫認為,修訂案獲得通過,是本國青年權利的大躍進,對未成年的移民是喜訊。他解釋,經修訂後的法案容許未成年移民獨立申請入籍,即使其父母不申請入籍,他們仍可按個人意願自行申請。他提醒年輕一代如想入籍,應認真整理過去五年出入加國的紀錄並做好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