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科局fb斥Uber「知法犯法」 帖文半日吸3200嬲嬲
【明報專訊】Uber儮q召車服務畀警察大力打擊,Uber就大賣廣告同鷅穭W爭取市民支持;政府都不甘示弱,以推動創新為己任鼣郱s及科技局噚日下晝鐪acebook貼文發炮,批評Uber「知法犯法」、「沒有自我檢討」,令電召司機繼續因違法取酬載客被捕,「以創新共享經濟為藉口,為自身商業利益而不負責任的做法」。帖文引蟑齯硅竷薑牳u,截至今日凌晨1點,已經有3200個「嬲嬲」,只得不足50個讚好。
創科局鴭咫憪峸e,Uber提供電召車同UberEATS(餐飲外送)兩項「所謂創新共享經濟服務」,分別在於電召車被裁定違法,但UberEATS就合法,「可見Uber是完全有選擇採取合法或違法方式推動共享經濟」。帖文又批評,Uber成日話好多地方都容許經營,但質疑Uber點解唔提一下有國家已經裁定Uber違法。
有網民反駁,問題根源係現行法例過時,認為政府只講Uber犯法,但唔講好多國家其實已經修改法例,畀電召車軟件合法經營,同時接受規管。
Uber回覆Emily時話,包括中國同澳洲等超過100個政府,已經就汽車共乘立法,Uber相信有可行法律框架令服務鰣輕銗i以納入規管,Uber強調會研究唔同方案,期望同相關部門商討,點樣以安全同可靠服務回應市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