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女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因16年前工傷令她無法用右手寫字,及後再患上腰椎滑脫症令她一瘸一拐,她指自此飽受上司及同事歧視,更被嘲「獨臂神尼」。入職逾22年沒有晉升,更逾17年未獲加薪。上司直言因她不良於行故無法升職。她日前入稟區院控告其上司及食環署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要求賠償。
上司將調部門 食環不評論
原訴人於食環署任職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兩名被告分別為其上司副職系經理何家良,以及由律政司代表的食環署長劉利群。記者昨致電何的辦公室電話,有職員接聽稱何正在休假,日後將調至其他部門。食環署則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評論。
申索人擬向法庭申請將其身分保密。入稟狀指出,申索人於1994年起任職助理小販管理主任,但自1999年起從未加薪;16年前她因工傷傷及右手,自此右手麻痹、不能寫字,更患上抑鬱症及適應障礙症,其後勞工處評為永久喪失逾三成工作能力。申索人稱工傷前應當可獲晉升機會,又指2014年確診患上腰椎滑脫症,以致她行動不便。
右手不能寫字 指被同事笑「獨臂神尼」
2007年4月起,申索人由沙田調往荃灣工作,她稱其後飽受職場欺凌,包括同事恥笑「獨臂神尼」,又斥她因手患而偷懶,同事上司曾拍攝她步入廁所及計算她如廁時間、將她的儲物櫃搬到廁所內等。當她的工作未達標,其上司便指她詐病,並於工作評價上給予她異常低分,與她於沙田工作時所獲評分大相逕庭。她於2008年曾向平機會投訴,惟當時因證據不足而不獲受理。
指次被告挪揄瘸拐 表明無職升
至2014年5月,申索人指有人在其工作的地點張貼「批鬥」她的大字報,內容有她的照片及名字等,並斥她為了賠償和逃避工作而假扮受傷、浪費納稅人金錢等。
相隔約1年,申索人向副職系經理、次被告何家良查詢晉升事宜,惟何當茖銗L同事面前表明,申索人不會獲得晉升機會,並稱假若她獲晉升,她便須一瘸一拐地走到其他地區工作。
申索人現指何的言論明顯是歧視她病患及侮辱她,她自2007年起多次向首被告即食環署長投訴,並向平機會舉報,署長理應得悉內容,惟署方從未跟進。她又認為,署方對她的工作評價有欠公允,明顯歧視殘疾員工。申索人現要求兩名被告終止歧視並賠償,另要求署長為她安排晉升測試。
【入稟編號:DCEO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