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旺角大衝突:去年農曆年初二旺角發生警民大衝突,5人昨就暴動罪續審。警員供稱首兩被告案發時欲經防線離開,其中次被告向警員表示「睇人掟石同放火」而到場,而兩被告主動向警方展示手機內的集會相片,警員遂以非法集結罪拘捕二人,惟警員承認無法判斷手機內照片是由被告所拍攝。 明報記者 控方傳召拘捕首被告楊子軒(18歲)的高級警員李耀雄作供,他表示當時楊與另外5人,包括次被告羅浩彥(20歲)一起步近警察防線,楊稱「要搭車走」,但指周圍已被警方封鎖。李懷疑他們涉及非法集會,認為楊有可疑,並問他手上的手機屬誰,楊回答屬於自己,並將手機解鎖,此時手機顯示有兩張案發時的集會相及燃燒雜物相,李遂扣起涉事手機,並以非法集結罪拘捕楊。 兩被告主動展示相片影片 辯方指出,楊子軒當時曾稱「食完洐n搭車走」,反問李如何肯定楊手機內的照片是由楊本人所拍攝、而非他人拍攝後再傳送給他。李遲疑數秒後表示無法判斷,又認同任何人要離開涉事範圍,必須先通過警察防線。 拘捕次被告羅浩彥的警員戚健輝供稱,他留意到羅形[可疑,又繞過警員而行,於是上前截查,其間羅稱與朋友「睇人掟石同放火」,並主動展示手機內的相片及影片,包括有示威者疰a的士及路牌。戚認為羅與非法集結有關,遂將他拘捕。 警長遭質疑認錯擲磚者 拘捕第3被告陳紹鈞(47歲)的警長趙卓威表示,他驅散示威者期間,見戴鴨舌帽的陳轉身向尾隨的警員方向拋磚頭,後來陳被其他人絆倒,他上前以襲警罪名將陳拘捕,陳當時曾向他稱:「唔關我事,我邁隉C」但辯方質疑,趙於混亂中追捕疑犯,途中亦經過一個轉彎位,認為趙根本不能肯定拋磚頭示威者就是陳紹鈞。 被指未準確描述擲磚者衣著 趙卓威亦被指於庭上作供及警員記事冊中,無法準確描述拋磚頭疑犯的衣著,只是提及其戴鴨舌帽及眼鏡,惟陳紹鈞於案發時另外有戴一條藍紅色頸巾、口罩及有一個背包。辯方指出,陳於被捕時已經向警方否認有拋擲磚頭,質疑拋磚者根本不是陳。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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