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克區退休警員涉性侵 再揭21年前非禮15歲女
【明報專訊】約克區退休警官克拉克(Don Clark)2015年被控性侵犯一名青少年。他後來面對更多控罪﹐因為數名自稱是受害人的少女挺身而出。最近﹐有媒體發現他涉嫌與另一宗少女侵犯案有關。但該案當時只由警方內部處理﹐克拉克卻從未正式被起訴。
根據約克區區報報道﹐事情發生在1996年10月15日。一名少女致電萬錦警局找某警察﹐卻由克拉克接了電話。之後﹐他駕駛警車前往和她會面。
警方文件紀錄顯示﹐他於當晚12時離開警局﹐前往斯托維爾和該少女見面﹐並於凌晨1時55分返回警局。但他在自己的筆記本上做出「虛假、欺騙性」紀錄﹕「1:05 巡邏萬錦Main 街」。
警方知情人士指﹐克氏當晚把這名15歲的女孩帶到一處黑暗和偏僻的停車場﹐多次摸其褲襠和胸部﹐又拉開她褲子的拉鏈﹐要她只穿內衣在他身邊走動﹐說她沒多少衣服可脫了。
少女數小時後向警方投訴。警員馬歇爾(Kirk Marshall)受命前往調查。他向女孩提問﹐事發時為何不逃跑或制止對方﹖女孩則回說﹐因對方有槍﹐故感到害怕。
在女孩投訴後6天﹐女孩父母和警方會面。根據會面紀錄﹐雙方討論處理此事的方式﹐從刑事法庭﹐到警方內部調查都談到。最後﹐雙方同意交由警方內部處理。決定不將事件提交到法庭處理的原因﹐是警方覺得沒有足夠證據對克拉克提出刑事指控﹐而父母則擔心一旦進入刑事程序﹐或令女兒名譽受損。
警方內部調查後﹐於同年的10月28日舉行聆訊。最終決定將克拉克調離崗位、以及扣除96小時的工資等處罰。他在此事之後仍在約克區警隊工作了10年。直至2015年受到刑事調查。
克拉克於2015年11月10日被捕和被控性侵犯、性干預等罪名。警方指他於2015年10月30日性侵犯一名青少年。自那時開始﹐陸續有更多人出面指控克拉克。
警方稱﹐3名新出面的據稱受害人﹐指控的都是年代比較久遠的個案﹐分別是1967年、1970年和1996年。當時這些女孩年齡都在16歲以下。案件發生在克拉克加入警隊前、擔任警察中及退休後。
他目前新面對的罪名包括﹕和14歲以下少女性交、性侵犯等。
克拉克於1974年至2006年期間任職約克區警方。他於2006年退休後﹐在警方車隊擔任兼職助手。至2015年11月他被拘捕後﹐與警隊的聘用合約已經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