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跟進違規裝修 被批「散漫欠積極」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另一項調查為房屋署跟進公屋租戶違規改動單位情G,發現房署未妥善跟進違規個案,有個案跟進接近3年之久,申訴署批評延誤嚴重。即使房署去年更新跟進機制,申訴署指當中仍有漏洞,如房署人員在實地視察時,違規住戶仍未完成復修,房署沒規定要在復修後再視察。
改企缸致下層天花滲水 沒要求全面復修
就公屋租戶若想改動單位內固定裝置(如加鋪地磚),房署把裝置分成甲、乙及丙類,分別代表不可改動、需向房署申請及不需申請(見表)。其中一宗個案,有公屋住戶作多項違規改動,如拆除露台玻璃間隔連門,惟屋h辦人員僅憑個人經驗判斷改動沒有問題,直到有人匿名投訴始跟進,由確認到修復,歷時兩年。有個案把浴缸改為企缸等,破壞防水層致下層單位天花滲水。屋h辦視察工程進度時,租戶只復修部分地台,屋h辦不但沒要求租戶全面復修,反指下層單位若再出現問題始跟進。
房署去年推新機制 申訴署指仍有漏洞
房屋署去年8月更新跟進機制,另把部分甲類裝置如廁所、浴室和露台的地台瓦轉為乙類等。申訴專員公署表示,在舊機制下,截至去年6月30日仍有27宗待辦的違規個案,其中18宗跟進半年或以上,有13宗跟進逾9個月,最長一宗約3年。申訴專員劉燕卿指以往前線職員未有重視違規個案,「既散漫又欠積極」,又不按指引行事,憑個人經驗斷定。自房署推出新機制,如訂明違規租戶需在60天內復修、職員需在90天內實地視察等時限,她認為當中仍有不足,如違規住戶若在職員實地視察時仍未完成復修,房署未有規定再視察。申訴署建議應定期檢討新機制推行成效,另加強監察,確保前線職員按指引行事,並跟進更新分類後的影響。
香港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指出,部分原屬甲類裝置的規定「不切實際」,如加鋪地磚及牆磚等不會影響樓宇結構,現時改為乙類屬「好事」。他補充,常見改動如把浴缸更改為企缸不一定造成滲水,而是視乎「手工」。
房屋署回應指出,考慮個別租戶希望透過裝修家居提高生活質素的需要,已於去年8月發出修訂工作指引;另會加強監察租戶違規改動個案,以及加強前線人員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