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詐貸坑彰銀 地政士海撈2億
【明報專訊】台北地檢署查出地政士林利華、蔡秀雁涉嫌以人頭進行房屋買賣,並偽造所得清單、提高不動產交易價格,向彰化銀行2家分行詐貸近2億元,昨指揮調查局發動15路搜索,約談林、蔡等25人漏夜偵訊,全案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嫌偵辦。
檢調查出,詐貸集團以地政士為核心,由地政士安排人頭進行不動產交易,懷疑涉案的地政士上頭仍有幕後黑手負責操盤,目前無證據顯示有彰銀內部人涉案,將擴大清查。
檢調指出,林利華、蔡秀雁分別任職北市聖豐、中信地政士事務所,涉嫌自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間,偽造所得清單、虛增借款人薪資所得、提高不動產交易價格,以南港、新店、淡水、桃園等地11處房產向彰銀2家分行,每戶貸得約2000萬元,詐貸總金額近2億元,不法所得由林、蔡與集團成員朋分。
由於林、蔡等人利用房貸寬限期規定,期限內按時繳付利息,但時間一過即不還款。銀行找上房產登記所有權人,人頭卻不認帳,銀行拍賣房產抵債,發現房價根本被高估,清查後發現都與林、蔡有關,遂提出告訴。
檢調查出,林利華、蔡秀雁與共犯先在大台北地區買房子,將房子登記在人頭名下,並給予數萬不等的酬金,另安排人頭購買房產,據此向銀行貸款。林、蔡為貸得款項,曾偽造所得清單,將人頭的年薪從30萬元拉高至150至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