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26日加新社電)最新數據顯示﹐聯邦醫助死亡法規生效後﹐稍微多於800名加拿大人在頭6個月援引該法﹐尋求醫助死亡﹐了結自己的生命。
聯邦政府的中期報告說﹐醫助死亡法例在去年6月17日實施﹐從那天到去年12月底﹐加拿大有803宗醫助死亡案例。
去年6月前﹐魁北克省另外167宗醫助死亡案例﹐該省在2015年12月實施類似法規。
聯邦政府的報告指出﹐在那些醫助死亡案例中﹐只有0.4%的病例是當事人自己使用致命藥物﹐絕大多數都有醫療專業人員協助。
病人接受醫助死亡服務﹐幾乎男女各有一半﹐平均年齡是72歲。目前法規只容許重病患者、疾病無法治癒、自然死亡可以「合理預期」的病人﹐尋求醫助死亡。
報告沒有說明﹐多少人申請醫助死亡﹐不獲批准。
醫助死亡申請者最常見的醫療狀況﹐首先是癌症﹐佔56.8%﹔其次是神經退化疾病﹐比如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佔23.2%﹔再者是循環與呼吸系統疾病﹐佔10.5%。
人們接受醫助死亡服務﹐大約一半的病患在醫院﹐37%在家中﹐6%在長期護理院﹐7%在其他地方。
大城市中心的病例約佔65%﹐較小社區有34%病例。
這些統計數字不夠全面﹐因為聯邦政府的數據源自省、地區政府。省、地區政府負責落實醫療服務﹐而省和地區採用不同的報告方法。此外﹐報告沒有統計育空、努拿烏特地區的數據。
聯邦政府正在制訂全國法規﹐管理有關醫助死亡申請、醫助死亡服務的資料收集和公開報告﹐預料明年提出。
另一方面﹐兩級政府合作發表中期報告﹐在周三發表第一份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