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嚴懲酒駕
司機罰款倍增 乘客也罰1.2萬
【明報專訊】許多人酒駕遭警察攔下後,寧繳9萬元罰款,也不願酒測留下前科,遭立委批評是漏洞,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6日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提高酒駕拒測罰款翻倍至18萬元,且酒駕罰鍰採累進制,5年內累犯的罰款,會以過去紀錄為底往上加;交委會也首度通過連坐法,與酒駕者同車的乘客,可處6000元至12,000元罰鍰。長期關注酒駕議題的團體拍手叫好,認為政府終於邁出一大步,許多民眾也認同此舉能減少酒駕案件,但也擔心誤上酒駕車,變成自己倒楣。
拒酒測 罰金翻倍至18萬
酒駕條件與罰則越修越嚴,警方每年卻仍取締超過10萬件酒駕,數字居高不下,朝野立委炮聲隆隆,各自拿出提案,要求修改酒駕拒測或累犯罰則,有立委甚至建議,把拒絕酒測罰鍰增至50萬元。
交通委員會26日初審通過,酒駕罰鍰下限從1.5萬元提高為3萬元,意即騎機車酒駕的罰鍰,將從3萬元起跳;另朝野立委不滿拒絕酒測罰金過低,通過將罰金從9萬元翻倍至18萬元,5年內酒駕累犯,罰金將採累進制。
交通部常務次長祈文中表示,法規修改之後,酒測值介於0.15至0.25毫克者罰9萬元,拒測罰18萬元,累犯者的罰鍰會不斷往上累加,沒有金額上限。他舉例,第一次酒駕被抓,拒測罰金將為18萬元,5年內再犯,如果酒測未過,罰金則為18萬元加9萬元,反之若繼續選擇拒測,罰金則為18萬元加18萬元,罰金不斷往上累加,沒有金額上限。
挺修法 賀陳:亂世用重典
交通部長賀陳旦對修法方向表示支持,強調惡意的行為不能再縱容下去,「亂世要用重典」。
幾名立委建議參考日本、韓國法規,針對酒駕同車乘客一併處分,多管齊下嚇阻酒駕。交委會26日首度通過連坐法,乘客可處6000元至12,000元罰鍰,但排除未滿18歲、年滿70歲,或是精神障礙、心智缺陷與汽車運輸業的乘客。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認為,乘客有義務勸阻酒駕者上路,或拒絕搭乘之協力義務,她代表黨團支持連坐法。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表示,日本擁有更嚴的連坐法,不只是乘客要罰,借車的人、賣酒的人通通納入,台灣目前只納入乘客,但已經是邁向進步的一大步,接下來應循序漸進,擴大連坐法的對象,打造反酒駕意識更高的社會,很高興交通部這次主動提出連坐法的罰則。
酒駕車 換熒光車牌警惕
立委鄭寶清則指出,台灣每年酒駕致死的數字,是日本的3.5倍、新加坡的4倍,提案把酒駕者的車牌加上特殊識別,例如由白色改為綠色熒光色,讓酒駕者標籤化,提醒用路人遠離,且讓警察方便攔查,此案也獲得初審通過。
鄭寶清說,不是政府故意要標籤化,而是酒駕者違法在先,並藉此做法警惕所有車主,不要把車借給酒駕者。
根據交通部統計,4成酒駕者擁有酒癮。交通委員會修訂條文,因酒駕吊銷駕照者,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前,不得重新考領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