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使用武力惹關注多市申訴專員促公車局加強監督取締人員工作

[2017.04.22] 發表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府的申訴專員指出﹐多倫多公車局應該加強對執行保安工作和違反公車局附例的取締人員(enforcement officer)的管理和監督。

昨天﹐多倫多申訴專員奧普勒(Susan Opler)公布了一份對多倫多公車局(TTC)取締人員工作的全面檢查報告﹐重點檢查了取締人員、泊車附例執法官員、車票查處官員等的執法行為是否規範合格。報告發現如下幾個問題﹕

.對於震驚全市的發生在聯合車站內取締人員與兩名乘客發生嚴重肢體衝突事件﹐公車局在事件處理上錯過了最佳時機﹐否則話﹐衝突完全可以避免﹔

.取締人員單位制訂的有關使用「使用武力」(use of force)規定不清晰﹐不利於降低事態的嚴重性﹐或者發現其他可替代手段﹔

.對於公車局取締人員如何降低事態嚴重性的教育和指導方案不清晰明確﹔

.內部沒有對公車局執行附例取締人員使用「強制性」的工作記錄和評估系統﹔

.對於市民投訴取締人員﹐沒有監管和處理機製。

奧普勒表示﹕「TTC取締人員的單位有權開出罰單﹐甚至拘捕滋事者﹐但如果執法不當﹐將帶來惡劣社會影響﹐甚至涉嫌侵犯人權。TTC需要提高對取締人員的檢查監管力度﹐目前的只有當接到投訴才展開對取締人員調查的做法﹐顯然是不足的。」

已收到檢查報告的TTC表示﹐他們採納了報告給出的26條建議﹐其中包括制訂清晰地防止事態升級的操作方案﹐確保所有取締人員接受教育和培訓﹐避免執法時「感情用事」﹐以及每年向公眾公布交通執法處理嚴重事件的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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