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父親為共產黨官員的3兄妹稱,其母早年為逃避文化大革命拋夫棄子,跟隨一男子偷渡來港另組家庭,誕下兩名兒子。20多年後母親返回內地與3名子女相見,承諾補償300萬元人民幣。惟母親逝世後,同母異父的弟弟原來已繼承所有遺產,3人日前入稟本港高院追討補償,同時要求胞弟3天內披露母親遺體下落,以送返珠海安葬。 弟弟繼承母所有遺產 原訴依次為陳靜華、陳煥華和陳海影,被告為原訴母親的遺囑執行人胡偉梓和繼承遺產的胡偉橦。根據入稟狀,原訴母親鮑寶瓊於1955年與身為共產黨官員的父親在內地結婚,文化大革命開始後,鮑與胡姓男子偷渡來港,留下3名原訴在內地,當時他們只有6至10歲。 鮑寶瓊來港後改名鮑茹,與胡姓男子同居,其後誕下兩名被告。直至1990年鮑返回內地與3名子女見面,3人當時已30多歲,她承諾給予他們300萬人民幣,作為多年來沒照顧他們的補償。3名原訴亦按母親意願,斥資25萬元人民幣為她在珠海仙峰山購買墓地。惟至2014年秋天,3名原訴突與母親失去聯絡,其後才由親戚口中輾轉得知她已過身。 3名原訴指出,同母異父的兩被告不但沒告知母親死訊,又誤導他們喪禮的日期和地點,令他們未能出席喪事,其後又拒絕透露母親葬於何地。由於胡偉橦根據遺囑繼承了母親的全部遺產,包括約391萬元銀行存款,遂入稟追討母親曾承諾的300萬元人民幣。 【入稟編號:HCA9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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