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突被噴椒 投訴兩年證警濫權
【明報專訊】兩年前的元朗反水貨客示威中,當時一名亞洲電視記者手持咪牌採訪期間,突遭警務人員向其臉部施放胡椒噴霧,該記者其後投訴,至近日終獲回覆指調查完結,涉事警員「濫用職權」指控被列「證明屬實」;另紀錄顯示該警未有按規定盡快向上級報告事件,故另一項「疏忽職守」指控亦列「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
疏忽職守未盡快上報
兩年後,亞視不在,案發時為亞視記者的投訴人江川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一直關心調查進展,認為今次是「爭取回公義的合理結果」。
監警多輪質詢 警:公平公正
據本報了解,投訴警察課最初調查結果中認為濫權指控並非「證明屬實」,而是無法屬實。經監警會多輪質詢後,投訴警察課將「濫用職權」的指控列作「證明屬實」。警方昨回應本報查詢表示,投訴警察課對每宗個案均公平公正處理。
事發於2015年3月1日,有團體於元朗發起「光復元朗」行動,有約400多人參加,後演變成流血衝突。當時手持電視台咪牌的記者江川,與兩名攝影師一同到現場採訪。江川憶述當日情G指出,其間有警員要求記者退後,但因擁擠及後方有鐵欄,無法退後,他當時與警察解釋時,突被胡椒噴霧噴中臉部,身旁的兩名攝影師亦被噴中。江當日到醫院驗傷及向警方投訴,亞視新聞部當日亦發聲明認為警員無故施襲,要求調查。
根據事件當日報道,當日的混亂中,除了亞視記者,有線電視、明報的記者亦在場採訪時被噴胡椒噴霧,不少傳媒攝下事發經過。江表示,當日被噴時正與一名警員溝通,對方見他被噴時表情顯得驚訝,另一名警員向他表示「唔係我噴你」。江認為,如非當日有多條影片拍下經過,未必能佐證當日事實。
查詢電話無人聽 事主稱被動
在事發後的兩年,投訴才有定案,江回想事發後首3個月內已完成錄口供,但過程中他有感調查的警務人員有意引導他回答,感調查有偏袒,故錄口供期間特別小心謹慎,回想當時有另一警員發覺他「每想很久才答問題,就說『鶩茪H做鰲N做驉A我]唔會夾硬薄z」,才令他稍為相信制度。自錄口供後曾致電查詢,但「電話常沒人接聽」,其間4次收到表示「處理中」的信件,從中了解調查進度,回想過程自己「感覺被動,(調查進展)什麼也不知道」。
明報記者 利君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