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省立法規管飼養危險狗隻
【明報專訊】魁省政府周四引入法案﹐規管鬥牛犬等危險狗隻。省公共安全廳長夸特厄(Martin Coiteux)說﹐全省最終將禁止鬥牛犬﹐不過他並未給出具體時間框架。
夸特厄說﹐《128號法案》(Bill 128)是開端﹐省府將採取「逐步」措施﹐規管危險狗隻。他說﹕「魁省各地發生的狗襲擊事件﹐瓦德耐斯(Christiane Vadnais)遇襲死亡﹐令我們相信﹐必須禁止鬥牛犬類狗隻。」
瓦德耐斯去年夏季死亡﹐她在滿地可自家後院﹐被一隻據稱為鬥牛犬的狗隻襲擊後死亡。此事激發圍繞鬥牛犬的辯論﹐以及如何立法管理。
夸特厄說﹐省府希望制訂全省範圍的基準法令﹐但各市鎮可制訂自己的規則。
醞釀中的法案設定3種類別的狗﹕具潛在危險的狗﹐具有潛在危險名聲的狗和危險狗隻。
鬥牛犬屬於潛在危險名聲的狗。夸特厄說﹐一旦本法案通過﹐成為法律﹐政府將推動發布禁令。不過時間表尚不明確。
按魁省政府的清單﹐具有潛在危險名聲的狗種除了鬥牛犬﹐還有洛威拿犬(Rottweiler)﹐以及鬥牛犬與洛威拿犬雜交的後代﹐另外也包括受訓為保護、防衛、戰鬥或攻擊目的的狗。
夸特厄說﹐省府可禁止名單上任何種類的狗。他說﹐這些狗將受到更嚴格規則約束﹐規則將在法律通過之前宣布。魁省政府考慮的規則包括﹕強制性狗鏈、絕育﹐以及特定的圍欄高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