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貸」年息1300厘 大學生借800元20天還20萬
【明報專訊】內地欠缺對「校園貸」的監管,致使不少大學生深陷其中而無法自拔,有人最終因此輟學,甚至走上自殺的不歸路。近日,福建福州市一名林姓男大生,竟從800元(人民幣.下同)開始,為了償債,只能向多個放貸人借錢,在年利率高達1300厘之下,短短20日間便累計被迫還款20萬元。
由於金額巨大,林男無法自行解決,最終求助父母,林父近日忙於相約放貸人商討還款事宜。林父表示,其子上月26日向一名放貸人借了2600元,5日利息400元;另外,其子上月20日又向另一放貸人借了8000元,借期7日,利息1500元,因逾期4日未還,每日額外收取1000元利息,最終經一番討價還價後,林父還了1萬元,才取回兒子的借款合同。
然而上述的兩筆「校園貸」只不過是冰山一角,林父稱,其子的首筆貸款金額為800元,但在短短20日間,多筆借貸在利疊利的高息下,其子背上了近20萬元的款項。
從林父取回的其中一張借貸協議顯示,其子於上月23日與放貸人借款2萬元,7日後還款,但實際到手只有6000元。根據協議,本金6000元一個星期收取1500元利息,日利率3.57%、周利率25%、月利率107%,年利率更高達1303%,比起銀行存款利率高出500多倍。
林父指出,當借款金額累計到合同簽訂的2萬元上限,第一手放貸人便會將借款人債務轉移到下一手放貸人,本金同利息將暴升;加上一旦未如期償還,放貸人便會致電給老師,甚至威嚇借款人的同學,最終林的兒子為了還錢,於是同時向多個放貸人借款,因此債務在短短幾日間C升。
據報道,高校「校園貸」的情況十分普遍,同時也逼使不少學生陷入困境之中,有人為了躲債而輟學,甚至有人因抵受不了壓力和滋擾而自殺。針對高息借貸問題,有內地律師指,但凡超過每個月2分利標準的費用都是可以不承擔,即使貸款方步步緊迫,借款人也有權拒絕支付。
此外,放貸人的行為已涉嫌非法經營,使用敲詐勒索等手法催債更是違法,呼籲借貸人可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校方求助。